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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5年度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

关于开展2015年度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

  • 分类:公告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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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15-08-09 14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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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概要描述】市各有关事业单位: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652号)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如下:

关于开展2015年度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

【概要描述】市各有关事业单位: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652号)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如下:

  • 分类:公告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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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15-08-09 14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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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各有关事业单位:
  
  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652号)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如下:
  
  一、审核岗位空缺情况。市各有关事业单位8月底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14年度三类岗位使用情况进行审核,核定岗位空缺情况。核定岗位时应报送以下材料:
  
  1、2014年度本单位三类岗位新增聘用人员花名册及证明材料(包括调入、公开招聘、退伍安置、人员晋升聘用等);
  
  2、2014年度本单位三类岗位人员减少情况(包括退休、调出、辞职、死亡等);
  
  3、《宜城市事业单位现有符合拟竞聘岗位条件人员花名册》;
  
  4、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》。
  
  二、按岗聘用。事业单位必须在岗位空缺数内开展岗位聘用工作。从今年开始,事业单位在岗位空缺数内开展聘用工作不再事先报送岗位使用报告,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审核岗位时,对各单位的岗位空缺数在《岗位空缺一览表》中标注。事业单位根据《岗位空缺一览表》中标注的岗位空缺数,按照岗位聘用的原则规定,自主开展岗位聘用工作。聘用结果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。根据鄂人社函〔2014〕193号文件精神,事业单位没有空缺岗位,确因工作需要须增设岗位开展聘用工作的,应写出专题报告,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。市人社局原则上一年只集中审批一次,审核同意的,市人社局对事业单位出具《岗位使用通知单》。
  
  三、逐级竞聘,严格聘期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,一般应逐级晋升聘用。聘用人员在下一等级岗位工作满一个聘期(一般为3年)并经考核合格,方可申请竞聘高一等级岗位。优秀人才经逐级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越一级晋升。若本职级较低岗位等级人员通过竞聘上岗(量化打分)超过较高岗位等级人员,经公示无异议可越级竞聘上一职级最低等级岗位。新聘人员原则上在新的岗位上工作满一个聘期。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,原则上不参加高一等级岗位的竞聘。
  
  四、竞聘上岗,择优聘用。事业单位应将岗位聘用与年度考核、聘期考核结合起来,在明确岗位职责、任务与考核办法,制定《岗位说明书》的基础上,通过竞聘上岗等形式产生空缺岗位人选。竞聘上岗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程序进行,竞聘上岗必须面向所有符合竞聘条件人员。
  
  五、严格控制“双肩挑”人员。从今年开始,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同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职务,将严格按照《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岗位任职管理暂行办法》(鄂人事岗[2009]1号)进行管理。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的管理人员,不再新聘高一岗位等级专业技术职务。对“双肩挑”人员既要考核管理岗位职责履行情况,又要考核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履行情况。对符合条件新产生的“双肩挑”人员要按照政策规定逐级上报审批。
  
  六、规范事业单位三类岗位人员相互转岗工作。没有从事专业技术或工勤岗位工作的,不得转换到专业技术或工勤技能岗位。没有空缺岗位,原则上不得转岗。三类岗位人员转岗条件一般按照管理七级对应专业技术中级10级岗位,工勤2级对应专业技术中级10级岗位条件进行把握(其他等级岗位依此类推)。工作人员转岗后,必须干满一个聘期。申请转岗需报送如下材料:
  
  1、本人书面申请;
  
  2、单位出据从事拟转岗位工作情况证明(盖章);
  
  3、在本单位公示(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);
  
  4、单位同意转岗位报告并经主管部门同意;
  
  5、取得拟转岗位要求的职称(执业)资格或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。
  
  七、岗位聘用工作应定期集中开展。事业单位开展年度岗位聘用工作,除人才引进、政策安置、公开招聘等新进人员可随时办理外,应定期集中开展,原则上一年开展一次。
  
  八、做好岗位聘用认定工作。事业单位通过竞聘上岗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后,与聘用人员签订规范的聘用合同(即《湖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〈范本〉》)。凭聘用合同、《宜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》、拟聘用人员排序公示情况(单位盖章)、《空缺岗位一览表》、《岗位使用通知单》及职称证书等材料,及时到市人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聘用认定手续。凭《空缺岗位一览表》、《岗位使用通知单》及有关材料到工资福利科办理工资审批手续。
  
  九、严格办事程序。事业单位核定岗位空缺情况、申请岗位使用数额及办理聘用认定手续,应由单位从事人事工作的人员负责办理,严禁将相关材料交个人办理。

 

宜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15年7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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